春秋战国为越国都城。秦时,山阴隶会稽郡。汉高祖五年(前202)封异姓王韩信王楚,属楚;六年封同姓王刘贾为荆王,属荆;十二年刘濞为吴王,属吴;景帝前三年(前154)吴国除,复会稽郡,属郡。晋太康二年(281),改郡为国,属会稽国;永宁二年(301)国除,属会稽郡;太宁二年(324)去郡复国,属会稽国;永初二年(421)复为郡,属之。
隋开皇九年(589)改会稽郡为吴洲,大业无年(605)改越州,越二年复称郡,会稽县属之。唐武德四年(621)去郡复越州,天宝无年(742)去州复郡,乾元元年(758)仍改越州,山、会属焉,直至北宋末年。
南宋绍兴元年(1131)升越州为绍兴府,山、会属府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)改府称路,山、会属绍兴路。至正二十六年(1366)改路复府,自此由明及清,山、会属绍兴府。
民国肇元(1912),废府设县,绍兴县直属省。三年6月,浮点、县间设道,属会稽道。十六年4月道废,直隶省。二十四年6月设绍兴行政督察区,次年4月改第三行政督察区,三十七年4月改名第二行政督察区,绍兴县属区。
1949年5月绍兴解放,6月设第十专区,绍兴县属之际。1952年1月撤绍兴专区,绍兴县直属省。1953年2月改属宁波专区。1964年9月,复绍兴专区,1968年5月改名绍兴地区,1978年9月改名绍兴地区行政公署,绍兴县属之。1983年7月撤地区建绍兴市,遂属市。 |